世間愛情煩惱如此多,「黃昏之戀」就是其中一個。為了使普天之下再無人為情所困,《ELLE 》香港找來御用兩性專家火火,他會定期回答讀者來信,希望能排解一切情路上的疑難雜症。

火火:
你好!困擾了已一年多,希望你能給我意見,謝謝你。
本人 56 歲,離婚五年了,原因是前夫有小三。一年多前我在社交網站認識了一位男士,60 歲,因為我喜歡行山和攝影,所以找他結伴。我一向在網站會先問對方是否單身,但他一直沒有回答,直至出來見面聊天才知道他已婚;他說和老婆常常吵架,分開了四年,已無感情。經過長時間見面,感覺到他很照顧我,對我很好,他甚至主動拖我手、攬我⋯⋯目前為止只有幾次性關係。
一直以來我處於被動狀態,包括上床的時候,因為我不敢付出感情,怕自己受傷害;二來感覺我是狐狸精,破壞別人家庭。
請問我們應否繼續來往、偷偷摸摸,或是離開他?
註:他從來無講過要離婚。
Doris
上

Doris 你好:
一段不想付出真感情的關係,可以很好玩。但是一段不敢付出真感情的關係,可以有甚麼意義?
只靠你一面之詞,我當然不清楚他跟老婆沒離婚但分開了四年的真正定義,不過有一樣肯定的就是他還是一個有婦之夫。

我不理他是甚麼理由,總之一天不跟老婆離婚就一定有個不能分開的理由。這也不緊要,很多時候一對情侶愛得多難捨難離也好,簡簡單單愛上另一個就已經可以成為一個堅決分開的理由,然後昨天愛得火熱,今天不相往還,好好與另一個長相廝守。
只需一個理由。
很明顯,你跟他一起一年多,還成不了他跟老婆分開的堅定理由。我不是說他愛不愛老婆,就算只是身家問題或是兒女問題也好,都不是問題!只要有人重要過所有問題。
所以好肯定,你在他心中,還不夠重要!

我不是叫你去做些甚麼東西令他覺得你重要,做人本身夠好,何需哀求一個有婦之夫覺得你重要?只是想分析給你知道,你在他的世界中,仍不夠推動力去令他離開那位沒感情的老婆。
再直接一點就是,你愛他,但他仍選擇他不愛的人。
一個寧願跟不愛的人保留關係,但都不決定專一對你的男人,還要問應不應該繼續下去?
大家都五、六十了,還要浪費「青春」?
除非真相是四年前他本想跟老婆離婚,但剛好老婆車禍成了植物人到今天,所以不能分開。這個理由的話我甚至會叫你好好伴在他左右,但應該不是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