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 Domenico Dolce 和 Stefano Gabbana 打造的 Dolce & Gabbana 王國,就像 Versace、Fendi 和 Armani 等品牌一樣,都是義大利時裝業的支柱。
可是這對設計孖寶卻涉嫌逃稅,日前米蘭法院裁稅兩人罪名成立,判處兩年半的徒刑。
(Photo: Newscom)
起因於 2004 年,當時他們將 D&G 和 Dolce & Gabbana 的品牌賣給盧森堡的 Gado 公司,以逃避在義大利須繳納的高額稅項。
法官認為 Dolce & Gabbana 成立空殼公司逃稅罪證確鑿,判處兩年半徒刑,並必須支付五十萬歐元的罰款。
Dolce & Gabbana 的律師表示不服判決,堅持繼續上訴。而這兩位設計師也不會立即面對牢獄之災,按照義大利的司法體制,他們還有兩次的上訴機會。
而 Domenico Dolce 和 Stefano Gabbana 也否認法院的指控,認為法院的判決是基於不確實的公司財產價值計算上。
這單官司其實在 2011 年時獲判無罪,但義大利的最高法院卻駁回這項無罪開釋,並重新審理。
接下來又會如何翻案,看來在短時間內很難會有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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